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是对水利工程实体及其使用原料等各部件进行检测,已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施工方应该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质检内容包括什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
  
  主要适用于施工、监理、检测单位、项目法人以及质量监督单位。
  
  二、质检内容包括什么?
  
  1、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
  
  2、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准备检查, 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确认合格且履行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3、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刚才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有关单位应按有关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做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5、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做好书面记录。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送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单位根据抽检资料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应书面记录备案,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并在相应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注明。
  
  6、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结果送监理单位复核,并按月将施工质量情况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分析后报(送)项目法人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评定组人数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通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上就是我们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质检内容包括什么?”在施工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满足质检标准。如果您对次相关问题有其他疑问,可以进行专业咨询。
  
  
  
  
总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是对水利工程实体及其使用原料等各部件进行检测,已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施工方应该严格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我们知道,无论是商铺,还是个人住宅,都有土地使用权,土......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


·什么是假离婚,假离婚的风险?
      假离婚的风险其实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法律上是真离婚,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样进行确定?
      在现代这个社会,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心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也不会对其生活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毕竟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将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原则进行确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


·判决婚姻无效案件能否上诉?
      判决婚姻无效案件能否上诉?判决婚姻无效案件是不可以上诉的,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


·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应该如何处理?
      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应该如何处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