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我国是重视人际关系的国家,更喜欢聚会,那么就免不了喝酒,但如今又是人人基本有车的社会。所以,国家政府和交通部门会有很多关于酒驾的法律条文。那么,我们今天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醉驾行驶多少米算轻微呢?
  
  
  哪六类醉驾行为属于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可以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
  
  一是挪动车位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是救治病人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三是睡觉休息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四是隔时醉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五是尚未驶出型。
  
  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六是被醉驾追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以下两则判决就是很好的审判案例。
  
  饮酒驾驶的标准为:20mg/100ml—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据测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那么酒后驾驶该如何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为有效打击、预防和遏制近期以来醉酒驾车犯罪多发、高发的势,最高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新闻发布稿》中规定: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上文可以看出醉驾行驶多少米算轻微,是不在于多少米,而在于酒喝了多少,和所处的情况。从上述内容,我们也了解到了醉驾情节轻微的几种情况。交通事故率是当今现代社会事故中最高的,所以平时您一定要谨记,保护生命,远离酒驾。
  
  
  
总结:众所周知,我国是重视人际关系的国家,更喜欢聚会,那么就免不了喝酒,但如今又是人人基本有车的社会。所以,国家政府和交通部门会有很多关于酒驾的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
      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一、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


·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什么情况要返还彩礼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


·分公司负责人是法人吗
      一些大企业为了扩展业务,会在各个城市开属于自己的分公司,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到另一个城市的时候也会发现有相同名字的公司,只是所属的区域不一样而已。很多人都以为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是......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加班费标准,这不是由任何一个企业私自规定的,处于对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各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支付加班费。那到底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呢......


·公证处一般多长时间出证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处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供的公证材料真实、有效、充分的,会在申请十五日内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


·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


众所周知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