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在实施抢夺行为的过程中,如果同时满足了一些条件的话,则此时抢夺就会演变为抢劫,自然此时就会按照抢劫犯罪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您应该也清楚,我国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是要轻于抢劫罪的,那这个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抢夺罪如何处罚
  
  1、构成抢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抢夺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指:
  
  (1)导致他人重伤的;
  
  (2)导致他人自杀的;
  
  (3)具有下列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百分之五十的。
  
  ①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②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③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④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⑤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⑥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⑦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⑧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3、构成抢夺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导致他人死亡的;
  
  (2)具有第2条中“其他严重情节”规定的第(3)种列举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百分之五十的。
  
  二、关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抢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在《刑法》第267条中有相应的规定,其中还是需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然后结合规定的量刑标准才能对行为人作出处罚。而因为各省市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就导致即使抢夺的数额不同,因为是在不同的省市犯罪,最终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总结:在实施抢夺行为的过程中,如果同时满足了一些条件的话,则此时抢夺就会演变为抢劫,自然此时就会按照抢劫犯罪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您应该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中止行政复议后怎么办?
      中止行政复议后怎么办?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


·致人受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致人受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按照规定,所有在车辆都要在上路前购买交强险,那么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也会给对方进行赔付......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


·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然后以高利的方式转贷给他人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诉讼时效届满发生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发生中断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不能中断时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


·期待利益构成要件
      期待利益的构成要件,是期待利益能否成立所应具备的条件,它对于具体确定期待利益范围,至关重要。期待利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 (1)期待利益的依据必须是有效成立的合同。 ......


关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