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婚后取得的继承遗产,除非被继承人明确指定为个人继承,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生前有明确赠与一方的合同,或者遗嘱中特别做了声明是个人继承,即视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 、法定继承的规定1、继承权男女平等。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6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7、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明确了此私生子对父母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婚前继承的遗产应该是按照个人的财产来处置的,可是结婚以后其中哪一方继承了自己父母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父母并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的顺序进行。
  
  
  
总结: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婚后取得的继承遗产,除非被继承人明确指定为个人继承,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生前有明确赠与一方的合同,或者遗嘱中特别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行政处罚的管辖作出例外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不仅仅是有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的手段还存在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指的是没有触犯刑事法律,但是也是违法行为所进行的一定处罚。当然,行政处罚他也有管辖权的问题,因此很多......


·办理动产抵押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2、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3、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2份;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或司法裁定注销抵押的文件原件1......


·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原则情形包括哪些?
      民法典中适用无过错原则情形包括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


·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提供担保1、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人无法提供合乎法院要求的与诉讼标的物等值或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医疗保险费用怎么计算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因人群不同、就诊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不相同。其中: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70周岁......


·在我国购买公司债券会亏吗?
      在我国购买公司债券会亏吗?当今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经济来往的密切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经济发展。现在的人们,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只是将自己的钱存入银行那么简单了。现在,人......


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