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仲裁特点优点都有哪些?

  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一般都会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生意场上的经济纠纷。现在经济仲裁已经越来越成为了主流的,解决经济问题的办法。那么您对于生活中的经济仲裁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从经济仲裁特点及优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让我们接着往下看。经济仲裁的优势及特点作为一种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裁判制度,仲裁既不同于解决同类争议的司法、行政途径,也不同于当事人的自行和解,尤其是与诉讼相比,具有独特之处。(一)自愿性一项纠纷产生后,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给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和实体法,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的,故仲裁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这一点,即使是以协议管辖为基础的诉讼也难以与之相提并论。(二)专业性由于仲裁的对象大都是民商事纠纷,常涉及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技术性问题,所以,各仲裁机构大都备有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而仲裁员一般也是各行业的专家。这样,就能保证仲裁机构的专业权威性。(三)国际性随着现代经济的国际化,当事人进行跨国仲裁已屡见不鲜。仲裁案件的来源、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直至裁决的执行,国际性因素越来越多。特别是现今已有100多个国家参加了1958年《纽约公约》,在一个缔约国作出的裁决,可以很方便地到另一缔约国去申请执行,这一优势是法院判决难以拥有的。(四)灵活性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样严格,当事人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甚至还可以自定程序,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有关文书的格式甚至裁决书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处理,时限乃至法律适用等方面也有很大弹性。在管辖上,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另外,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不必具有本国律师的身份,也较诉讼灵活。(五)保密性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因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进行仲裁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经济仲裁特点(六)快捷性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程序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甚至三审终审制,这样就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迅速解决。(七)经济性仲裁的经济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由于时间上的快捷性,费用也就相应的节省了;第二是仲裁费用一般要比诉讼费用低一些;第三是由于仲裁具有自愿性、保密性特点,当事人之间通常没有激烈对抗的态度,且商业秘密不必公之于世,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八)独立性各国有关仲裁的法律都规定,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之间亦无隶属关系,仲裁独立进行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即使在机构仲裁下,仲裁庭审理案件时,也不受仲裁机构的干涉,显示出最大的独立性上述内容就是对经济仲裁特点以及优点的一些介绍以及相关的解释说明。其实在阅读完整篇文章后,我们会发现仲裁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平等自愿,这是有一切后续内容的核心。后面的很多程序都是来源于这一点上,这也是其优点之一。相信看到这里您一定都有了自己的考虑。
  
  
  
总结: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一般都会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生意场上的经济纠纷。现在经济仲裁已经越来越成为了主流的,解决经济问题的办法。那么您对于生活中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房产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住房买房需求的不断加大,国家结合社会财富分配情况不断调整房产个税政策,那么,房产个......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一、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现在人们的生活几乎已经离不开电,除了生活当中的弱电工程以外,国家还专门修建的有一些大型的电力工程。这些大型的电力工程都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正常运营......


·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
      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当您要面临打官司时,证据对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首先您要搜集与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那么哪些东西能被用来当作民事证据来打官司呢?下面网的我们问您解答在我国法定的......


·被告人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称谓是什么?
      一、被告人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称谓是什么?被告人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行为人一般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经人民法院判......


·提起起诉的法院收取诉讼费吗?
      提起起诉的法院收取诉讼费吗?一、提起起诉的法院收取诉讼费吗?是需要收取的;1、提起反诉的,法院要根据反诉金额和案件性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经济仲裁特点优点都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