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您对于招商这个名词可能都很熟悉,很多地区的政府都在积极努力的招商,希望能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带动就业和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少不了的就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确保和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因合同引发政府招商合同纠纷,导致招商失败,但是遇到纠纷该怎么处理,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随着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各地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大批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建设,与之相关的合同纠纷逐渐增多,占了当前民商事案件的很大部分,研究此类纠纷的成因和特点,探讨应对这类纠纷的对策,不仅有利于此类案件的公正审理,而且有助于招商引资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所谓招商引资项目,大多是由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在项目审批、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投资者一定优惠,由投资者投资建设的项目。为更多更快地吸引投资,作为引资方的政府部门对投资项目一般没有进行全面、科学、严格的评估;对投资者大开绿灯,对其的资格要求较为宽松,表现为没有对投资者的能力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更没有要求投资者为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就草率签订合同,仓促上马。而投资者往往希望花小钱而赚大钱,有的甚至投机取巧,想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套取引资方或第三方的钱财,一旦钱到手就溜之大吉。如某地的一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投资者通过订立转让合同套取了该项目的机械设备,通过签订借款合同获得资金,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让工程队垫资建设,资金流向不明,项目半途搁浅,留下一个负债累累的烂摊子让引资方扛。由此可见,对投资者资格实力审查不严,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是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纠纷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次,引资方不对投资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也是纠纷产生的一个原因。合同签订和项目上马后撒手不管,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工程的进度、质量、费用等情况一无所知,很容易让合同一方钻空子,抽逃财产、资金。而且,由于手中没掌握有必要的资料,一旦打起官司,则会造成举证困难。再次,由于此类合同的一方是地方政府部门或与政府有关的部门,拥有权力资源的优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平等对待合同的另一方,也不能站在平等的立场看待和处理纠纷,往往采取整、卡、压的方式,极易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即使发生了诉讼,也常常以势压人,甚至通过各种途径对法院施压,致使纠纷不能尽快得到解决,损失不断扩大。
二、减少纠纷的措施和对策
为减少和妥善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纠纷,笔者根据民商事案件审判实践经验,对合同的当事人提出一些建议:1、作为地方政府部门,首先要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前,应对项目进行严格认真的评估,对投资方的经济实力和信誉等进行全面详尽的了解,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投资人作为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推敲合同条款,该优惠的给予优惠,该约束的要设置明确的约束条款,比如设立违约处罚、履约担保等条款,以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对对方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到位,不流失和不被抽逃;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2、政府部门应摆正自己的位置。在经济交往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享受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合同对方当事人身上,更不可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恪守诚信原则,不因负责人的更换而单方随意变更合同甚至毁约。3、要正确对待和处理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纠纷,认识到这是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正常现象。一般而言,经济越发达,经济纠纷也会越多,因而对此应冷静分析,沉着应对,采取措施积极化解矛盾,这也是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一种体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首先应当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实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使到了法庭,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继续协商解决纠纷;仍不能调解解决的,要充分收集相关证据,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来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采取违法、过激的方式,以免产相反的结果。您应该都有了初步的了解,遇到合同纠纷,首要的是根据合同的约的纠纷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如果处理不妥或者双方不按时履行约定,双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最终目的都是希望合同纠纷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确保纠纷不在转化或者加深,因此您也要注意纠纷的解决,确保招商引资成功。
总结:您对于招商这个名词可能都很熟悉,很多地区的政府都在积极努力的招商,希望能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带动就业和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少不了的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必须要达到刑事法律所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就是14周岁,当然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话,只有规定特定的犯罪才能够负责,除此之外,其他的......
·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
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虚假出资指的是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交付货币、实物,虚假出资是企业在建立的过程中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既然是违法行为,那一定会和起诉有关系,......
·卖房子夫妻一方不在场能过户吗
要看房产证上的房主是谁。如果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一个人的名字只需产权人的一方就可以过户了,如果产权人是两个人的名字则需要两个人都到场,共同办理过户。若是一方不到场,也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如果挪用公款违反什么规定?
挪用公款违反什么规定?挪用公款是属于违法行为,是指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拿集体财产为个人使用,如果挪用数额较大,三个月未归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数额巨大,不能退还的,......
·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是否有份
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是否有份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
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