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保护房屋产权;
  
  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一方。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
  
  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
  
  因为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其实也是很复杂的,有些时候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当然此时房子也是登记在了父母的名下,这时房子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无权要求进行分割的。
  
  
总结: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需要签订买卖不破租赁新合约吗?
      一、需要签订买卖不破租赁新合约吗?不需要,按照原租赁合同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


·国家赔偿法金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金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一)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我......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严厉禁止的行为,因为醉酒驾驶确实会带来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人身安全危害性都是非常大的,当然醉酒驾驶它也存在着保险问题,也就是交强险的部分,很多人对......


·合同解除情形分为了哪些情况
      合同有订立的时候自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但现实主要是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话,肯定不利于交易的稳定。因而我国就合同解除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了两大类,即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和法定解......


·私募基金能公开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能公开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私募基金能公开吗?私募基金投资起点高,收益相对也比较高。私募基金不公开募集,面向高净值人群。二、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