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仲裁有哪些原则分别是什么

  经济仲裁是指发生了经济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专门的仲裁机构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从而解决经济争议的一种方法。经济仲裁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根据《经济合同法》第48条、《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第33条等规定,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裁审自择。
  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区级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仲裁委员会四级。
  《仲裁条例》第3条规定,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仲裁机关一次裁决即是终局裁决,不允许当事人申请上级仲裁机关进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依《仲裁条例》第33条的规定,在接到仲裁裁决的次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着重调解原则:《仲裁条例》第25条规定: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经济合同仲裁的必经程序,是我国仲裁制度的一个特点。仲裁机关受理案件后,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首先要促使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不成时,由仲裁机关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人员依法回避原则:仲裁庭认为本案不适宜或当事人发现仲裁成员有可能影响公正仲裁时,应退出对该案的仲裁。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仲裁机关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不论以调解方式还是以仲裁裁决方式解决,都必须全面客观地进行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无论单位大小、级别高低,都能平等地行使权利,使其合法权益受法律的保护,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就是对于经济仲裁有哪些原则这一问题的具体的解释以及相对应的说明。仲裁其实是双方共同商量的结果,您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找仲裁机构进行调节。但是这里面我们要强调一点,那就是仲裁是一裁定终身的,没有什么意外的话,结果是没有办法更改的。
  
  
  
总结:经济仲裁是指发生了经济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专门的仲裁机构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从而解决经济争议的一种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超期怎么办?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超期怎么办?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


·变更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手续?一、变更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手续?1、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带着: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


·抢注商标投诉卖家怎么办
      抢注商标投诉卖家怎么办首先,将纠纷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毕竟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而一般商家无力应对这样的问题,请律师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如果真正构成侵权,也必须等待法律的确认......


·受害者告重婚罪会影响小三吗?
      一、受害者告重婚罪会影响小三吗?告重婚罪是否会影响小三,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


·工伤医疗期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
      工伤医疗期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


·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
      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一、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经济仲裁有哪些原则分别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