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其实我国还是有一部分的劳动者本人都并不在意公司是

  其实我国还是有一部分的劳动者本人都并不在意公司是否给自己出具的有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固然公司是违法的,但是员工本人也是默认的,这也是导致劳动合同法难以落实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到最后发现老板拖欠工资的这种事情以后才开始担心,没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1、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2、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老板不发工资的这种情况肯定是员工到了月底或者下月初的时候才发现的,所以既然你已经默认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那么面对老板不发工资的这种情况,可以首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尽快发工资,如若不行的话,这种连工资都不给发的用人单位,还是建议尽快的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结束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正常发工资并且赔偿。
  
  
  
总结:其实我国还是有一部分的劳动者本人都并不在意公司是否给自己出具的有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固然公司是违法的,但是员工本人也是默认的,这也是导致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一、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


·教唆犯如何定罪,如何认定教唆犯
      一、教唆犯应如何认定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理解错了,实施......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只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用于正当用途,符合平等自愿的原则,不涉及多人多次诈骗、欺诈目的的借贷关系,那么并不涉及违法犯罪。高利贷也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


·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有很多夫妻是因为其中一方有了第三者之后,而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了离婚。而此时起诉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证据认定对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第三者,那此时认定第三者的证据都有哪些呢?我......


·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多长?
      一般来说,有执法人员开具的罚款有两者情况,一种就是当面可开具罚单,你依法缴纳罚款金额,可另一种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不在当场,则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送达到犯罪嫌疑人手里,那么罚款的......


其实我国还是有一部分的劳动者本人都并不在意公司是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