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有哪些

  在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时候,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么就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此时如果因为防卫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的,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呢?这是很重要的内容,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警察什么时候可以正当防卫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
  
  (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时;
  
  (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
  
  (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
  
  (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时;
  
  (五)执行收容、拘留、逮捕、审讯、押解人犯和追捕逃犯,遇有以暴力抗拒、抢夺武器、行凶等非常情况时;
  
  (六)聚众劫狱或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监狱和劳改、劳教场所的被监管人员暴动、行凶、抢夺武器时;
  
  (七)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带的枪枝、警械被抢夺时。
  
  二、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有哪些
  
  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一)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三)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四)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五)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六)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七)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八)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九)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十)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总结了一下,其实现在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大概有十种,既然此时无法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多半都是属于防卫过当了。这个时候,造成了损害的,那么防卫人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在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时候,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么就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此时如果因为防卫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的,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开办费股东垫付了怎么偿还?
      开办费股东垫付了怎么偿还可以做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后面有收入了,再体现付给股东,当还款。如果是内部账,要做。公司开办之前股东垫资的款项应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会计......


·一、工伤认定完8级伤残的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完8级伤残的待遇有哪些?劳动者八级伤残的,有11个月的伤残补助金。八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


·专利权权属纠纷有哪些
      专利权权属纠纷有哪些一、专利权权属纠纷有哪些专利权权属纠纷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发明创造的真正权利人而发生的纠纷。《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


·盗窃文物未遂怎么进行处罚
      通常的盗窃罪都是指行为人盗窃一般的财物,而要是盗窃的财物属于国家文物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文物罪。这个时候就要按照盗窃文物罪的规定作出处罚,那要是盗窃文物未遂的,又该怎么进......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一、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