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即使工程建筑外外观设计再好看,人们看重还是建筑的质量,因为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是否坚固,是否有维修保障,都是人们评判建筑好坏的标准。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会有对应的流程来处理。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是什么?请看下文。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总监。
  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项目总监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诸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事故情况调查是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有些质量事故原因复杂,常涉及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维护管理、工程环境条件等方面,因此,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项目总监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集中研究,由承包单位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项目总监指令承包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帮不是由于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缺陷所需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
   6、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项目总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
  (2)质量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3)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4)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5)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6)实施质量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
  (7)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结论意见。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施工单位的疏漏、偷工减料、资金纠纷等等。但这样的情况发生机率很低,因为您都知道要按照法律办事,所以在工程开始之前,双方都会签订工程合同书,制定一系列违约条款。而且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是十分严谨的,所以您不用担心后续无人处理。
  
  
  
总结:即使工程建筑外外观设计再好看,人们看重还是建筑的质量,因为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是否坚固,是否有维修保障,都是人们评判建筑好坏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的装修,有品位的装修,可以说能从各个方面提升整个建筑工程的美观性和整体价值。所以说装修工程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装修......


·一、律师能调取劳动合同吗?
      一、律师能调取劳动合同吗?可以啊,处理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第51-56条,及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办法是什么?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办法是什么?当代社会,乡镇集体企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经常看到的,但是政府对乡镇集体企业的政策会发生一定的改变,最近几年来乡镇集体企业正在进行改制,......


·员工出差生病算不算工伤吗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


·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犯罪或者其他事情就会用到诉讼,其中就有共同诉讼这一项,同时也会有共同诉讼人,他们是由两个人以上组成的诉讼当事人,有共同的诉讼对象,那么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