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要是在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话,此时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亡吗?

  劳动者要是在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话,此时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亡吗?其实并不是,这还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要是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够认定属于工亡的情形,此时自然也才会按照工亡事故进行处理。那究竟因工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因工死亡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死亡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文已经进行了介绍。工伤死亡其实也是属于工伤事故中的一种,除了这一种情况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工伤情形,就是交通事故工伤。这主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从而认定为工伤,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劳动者要是在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话,此时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亡吗?其实并不是,这还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要是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够认定属于工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欠钱不还派出所会帮查住址吗
      不会。欠钱不还属于债务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还钱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调解员做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调解员做什么?参加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调解员这个职位。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您对自己的调解员的工作内容又是否有相应的了解呢?为了让您了解劳动争议仲裁......


·判刑之后刑期从何时开始
      判刑之后刑期从何时开始算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


·二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但是有的时候会发生二次撞击,这个时候二次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就成为您关注的问题。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二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有关问题,希......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办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办最简单方便一、基金管理人登记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2、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


劳动者要是在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话,此时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亡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