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情节严重的人身损害案件是直接按照公诉案件处理的,那么在公诉案件当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有法定时间限制,单纯的针对民事赔偿这一块的诉讼时效来说的话,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也都很灵活。这样的案件中,受害者也不会对民事赔偿拖着不处理的。
  
  
  
总结: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购房合同中包括的内容都?
      购房合同中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一、购房合同中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购房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以及房屋状况:包括您购买房屋的位置、面积,是现房还是期房。......


·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么
      有的夫妻在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可能会约定其中男方净身出户,也就是不分得一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从法律上来看的话,这样的约定有点苛刻,但这毕竟是人家夫妻之间协商约定的,那关于离婚......


·已到期商标续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已到期商标续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已到期商标续展规定是怎么样的?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


·银行贷款名誉权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银行贷款名誉权纠纷应该怎么起诉一、银行贷款名誉权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


·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
      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一、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不可以,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很严格的。除非发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发生特定事由,在卷宗......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