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

  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
  
  一、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
  
  可以转让,作为著作权人,可以在签订出版合同中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雇佣合同及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是不能转让债权的。转让出版合同债权,不得损害出版社的利益。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以下三种: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3、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的从合同,但是如果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这类合同就可以转让。
  
  债权人权利的转让,是不得以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和不影响债务人的权利为条件的。因此,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除了可以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事由外,当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出版合同中双方义务有哪些?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主要包括如下。
  
  1、著作权人的主要义务:
  
  (1) 不得一稿两报;
  
  (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3)依约定期限交付作品;
  
  (4)在约定期限内尊重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1)依约定质量、期限出版作品;
  
  (2)不得擅自转让专有出版权;
  
  (3)支付稿酬;
  
  (4)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权;
  
  (5)重印、再版图书的应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6)因故不能出版的应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作者;
  
  (7)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毁损灭失,则承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赔偿责任。
  
  综合上面所产的,出版合同的转让就意味着所有权出同样会转让出去,同时存在的合同出版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的进行转让;只要双方都同意,而且也签订了协议,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总结: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一、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可以转让,作为著作权人,可以在签订出版合同中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证明误工收入的文书怎么写?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证明误工收入的文书怎么写?误工证明兹证明,男(女),族,身份证,是我司(厂、店)员工,自年月入职以来,一直在我司(厂、店)工作,月工资约为元。自年月日发生交通事......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无论是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还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时肯定要先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之后才是实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究竟这个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计算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


·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几年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几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离婚,而司法机关并没有发现双方的婚姻存在较大的问题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罚离婚的,因为离婚的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那么,遇到这种......


债权不可转让合同出版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