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居家隔离期间有没有工资?
一、员工居家隔离期间有没有工资?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提起劳动仲裁。二、疫情期间企业为完成任务安排员工超时加班是否违法?根据《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因此,疫情期间企业为完成任务安排员工超时加班不违法,但是应该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三、受疫情影响,公司调整工作内容从而降低薪酬是否合法?合法的,但前提是企业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以上内容就是员工居家隔离期间有没有工资问题的相关解答,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在家被隔离如果不能上班的话,那么在这期间也是可以得到属于该有的工资,但对于发放的标准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只要不低于当地的工资标准那么就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在此期间而扣除劳动者工资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所有的经济补偿。
总结:一、员工居家隔离期间有没有工资?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如何分割?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结婚的,再婚又离婚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那么对于二婚夫妻离婚问题的难点就在于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再婚财产如何分割。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二婚夫......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一、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合同中应当包括:1、双方的姓名和地址;2、商标及其注册号;3、许可使用商标的......
·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材料。那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呢?另外,继承纠纷的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那么,在实际案件中,遗产继......
·女人没有收入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吗
女人没有收入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吗?没有收入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
·劳动者请病假一般多长时间?
人难免有头疼脑热,生病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就不能继续在岗位上工作,需要请病假休息一下。提供由医院开具的相关正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予以病假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员工在规定的......
·甘孜州政府信息公开
甘孜州政府信息公开一、甘孜州政府信息公开意义甘孜州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
一、员工居家隔离期间有没有工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