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1、上市公司、三板或四板企业,其对外投资的部分应当实缴,未实缴的应当补足。若不补足,可撤回投资转让股份,否则对上市来讲是个硬伤。
  
  2、公司成立时认缴的,其章程上载明的出资时间已到。比如,章程上载明在公司成立三年内实缴完毕,那到第三年末,应当实缴到位。若不实缴到位,公司可能被列为经营异常。这个时候消除这个异常,要么实缴到位,要么修改章程延长出资的时间。
  
  3、已实缴,但又抽逃资本的。抽逃资本,不要幻想通过账务技巧处理掉。
  
  4、未实缴完毕,但对外的义务超过了实缴部分,或超过了认缴的注册资本。比如认缴资本100万,实缴20万,债务100万,股东应当有义务对未实缴的80万进行实缴或在未出资的额度内承担相应义务。
  
  二、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资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五条 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七条 投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 出资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股权依照法定方式转让给被投资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八条 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三)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四)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第九条 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第十条 股权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被投资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有关投资人应当对所认缴出资的股权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且不具有该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等作出承诺;
  
  (二)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第十二条 投资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出资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再在全部是改为了认缴制度,但这也是有限制范围的,但对于一些限制范围的情形同样也需要进行实缴,进行验资从而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进行注册的时候就要咨询清楚,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总结: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1、上市公司、三板或四板企业,其对外投资的部分应当实缴,未实缴的应当补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泄露也预兆着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对于内幕交易我国法律有着司法解释。那么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是什么样子的?最高人......


·起诉离婚如何撤销
      起诉离婚如何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怎样的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怎样的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遗嘱包括什么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人即将死亡时,会对身后的财产及事务作出安排,这种安排就是遗嘱。遗嘱能够以多种形式体现,可能是一张纸,可能是几句话,也可能是一盘录像带,那遗嘱包括什么形式?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有些劳动者自己就会用两种不同的态度来看待普通岗位
      有些劳动者自己就会用两种不同的态度来看待普通岗位的工作者和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实际这些高管也有很多就是从底层员工一步步做起来的,高级人才和普通职工的工资待遇有差别这是人尽皆知的一件......


·什么债务要求夫妻共同承担?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


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