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仲裁时效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结果之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二、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总之,劳动关系中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话肯定也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不过,要么员工直接当面跟公司提出要求公司签合同,要么就是平时注意留意一下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然员工维权也不是空口无凭就能进行下去的。
总结: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仲裁时效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车祸怎么样可以赔误工费?
一、车祸怎么样可以赔误工费?发生车祸的情况下,可以向事故的责任认定方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什么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
·洗钱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一、洗钱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
·强迫交易罪十四个人怎么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强迫交易罪十四个人属于团伙犯罪,团伙强迫交易罪,具体的判刑方式要依据犯罪情节、主犯、从犯的认定等因素而定,情节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实际抚养人,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已经承担了抚养义务。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
·购买了房屋之后,其中还会涉及到交房的问题,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
购买了房屋之后,其中还会涉及到交房的问题,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付了房屋钥匙就行了,还需要购房者实际进行验收,其实主要也就是对房屋的质量作出检验,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而此时......
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