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

  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
  
  ?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案件
  
  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
  
  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
  
  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
  
  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
  
  (受案的一般程序
  
  (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
  
  (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
  
  (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
  
  (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
  
  (5)、制作笔录或录音。
  
  (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初 查
  
  简单地说就是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审查。目的: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初查的内容
  
  从实体上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从法律上判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从程序上判断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初查后对案件的处理
  
  (1)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的,予以立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2)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规定,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首选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受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1条规定,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要制作指定管辖决定书。
  
  3、立 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编第一章中规定了 "立案"程序。
  
  4、侦 查
  
  (一)选择侦查途径
  
  (二)摸排侦查线索
  
  (三)确定犯罪嫌疑人
  
  (四)突破侦查僵局的方法
  
  (五)突破嫌疑对象,查获犯罪证据
  
  (六)审查判断证据
  
  5、破 案
  
  破案是指所侦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及其犯罪嫌疑人已经查证确实,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的活动。可以在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条件下,进一步查清其全部犯罪事实。
  
  6、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有权侦查的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以上就是笔者为您整理的立案侦查流程,您可以了解一下,立案侦查的案件一般都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予立案的,可见立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受理,立案后才可以侦查。
总结: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1、受理案件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受理刑案的材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
      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一、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呵护。可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有些小工厂为了节约成本,而雇佣童工进行生产劳动。这种行为会危害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雇佣童......


·刑事诉讼法查询相关流程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查询还不是很了解,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首先要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流程以及办理案件所需要的基本资料,这样才能顺利快捷的办成,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


·一、个人买房应选择什么方式购买?
      一、个人买房应选择什么方式购买?1、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有住房公积金的年轻人,在购房时能用多少公积金就尽量用。就算工作不久,公积金较少,能用则好用,起码也可少付利息。受支付能力的限制......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中已告知抵押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中已告知抵押适用吗不包括;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


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