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必须对相关的规范来进行抓捕活动,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构成逃脱罪的话,需要进行这个罪名的定罪处罚,然后再进行数罪并罚不管怎么样的话,逃脱是一种非常恶劣行为。在现实生活当中刑诉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二、其他法条规定,刑诉法,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参加劳动致伤、致残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出监、出所后的医疗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由其服刑所在的监狱、看守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六条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第七条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一些具体的刑法进行执行的时候,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刑诉法当中的规定,比如说当事人员怀孕的话,那么不能够在监狱里坐牢,就会被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还需要继续的执行刑罚逃脱的话是需要严厉处罚的。
  
  
  
总结: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必须对相关的规范来进行抓捕活动,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也可以离开居住地,但需要经过监管机关同意才行。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享有有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法律规定专利权能否质押2023
      专利权能否质押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要多久2023
      监视居住要多久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比取保候审短些并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开展。而且人民......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