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一、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玩忽职守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201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三、玩忽职守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
一是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这里的“财产损失”包括公共财产的损失,也包括私有财产的损失。
二是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为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三是连续多次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的问题。在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连续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是没有异议的,但是玩忽职守罪作为一种过失犯罪,如果行为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实施了多次玩忽职守行为,而每一次造成的损失都够不上立案或定罪标准,是否可以累计计算损失数额,对此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可以根据行为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其所履行的职责是否具有同一性来确定,如果行为人从事的是同一性质的工作,履行的是同一样的职责,那么其实施的玩忽职守行为性质就是相同的,其不履行职责的社会危害性就具有连续性,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累计相加。
一般来说,玩忽职守罪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进行触犯的罪名。如果涉及到玩忽职守罪的话,要看所造成的影响和事故的严重性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处理。一般来说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总结: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一、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玩忽职守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股权盈利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股权盈利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一、股权盈利转让协议股权盈利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因此,在对抢劫行为做出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这样做出认定才不会出现错误。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关于抢劫......
·如果儿子死亡儿媳有继承权吗?
如果儿子死亡儿媳有继承权吗?一、如果儿子死亡儿媳有继承权吗?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半是有继承权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
·民法典7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75条内容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规定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我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规定了自然人、民事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等民......
·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
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哪些年龄段的人?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我国《民法典》第19......
·没有收养证明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没有收养证明如何解除收养关系收养证明就是领养证,领养证就是证明领养关系存在的一个证书。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领养证的办理可以表明谁是被收养人的......
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