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把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

  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够极大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避免合同内容纠纷为避免合同被篡改,避免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发生不同的纠纷,避免对方故意扭曲和改变对方合同内容,然后拒绝承认当初拟定的合同。通过对民间借款合同进行公证也可以极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维护我们权益。3、增加民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公证之后的借款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民间借款合同公证后的一个成果。二、借款合同有必要去公证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公证也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大部分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会生效。不过,借款合同比较特殊,因为这属于实践性合同,在依法成立的时候不会同时生效,而是在出借人交付了借款给借款人之后,该借款合同才会生效。而对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把握,不仅关系到各自义务的履行,还关系着之后借款合同相关纠纷的处理问题。
  
  
  
总结: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对于自己合法所有的房产,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对于自己合法所有的房产,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抵押,然后获得一些贷款。但此时即使将房产进行了抵押的,所有权仍是在自己手里面的,并且抵押一般是不转移房屋占有的,那此......


·通常来说
      通常来说,人们一直认为结婚后几年,无论是夫妻中任何一方的婚前婚后财产都会成为两人的共同财产。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从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法律规定的内容也是随着时代变......


·逃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逃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班骑电动车摔跤算不算工伤
      下班骑电动车摔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


·劳动关系死亡赔偿金可以要求支付那些补助?
      劳动关系死亡赔偿金可以要求支付那些补助?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


·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经济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为经济目的而签订,由于经济的干涉,一旦合同的内容没有正常履行就会给一方巨大的财产损失。所以我们在签合同之前要详细了解其中的内容规定......


把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