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什么?
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什么?
一、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什么?
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要求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或者是购买房屋的过程当中,都必须要完成相应的办理合同的需求,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签订假的证件的话,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可与其进行合同网签。
如果是出租人自行出租房源的,可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合同网签服务。
二、所需材料
(一)《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
(二)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注:申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双方至少有一人到场)
三、为什么进行租赁合同网签、租赁备案登记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租赁备案网签可以让平台掌握更多的租赁市场信息,为今后更多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于承租人来说:办理租赁备案可以使承租人确保在租赁合同成立后,租赁合同的真实性获得认可,不会因房屋所有权变动而影响继续承租。
承租人办理租赁备案还可享受到一定“福利”。比如申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积分、申请办理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些经营主体也只有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后才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 网签备案所需材料
无论带房东先去中介机构或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租赁合同网签,都要带上住房证明,以及房东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有些区需要核检原件,有些区只带复印件即可),具体而言:
1、 房地产权证上的人需要有一方到场,未到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具体视各区的政策来定)
2、 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产权人过世的,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具体视各区的政策来定)
3、 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房地产被抵押的,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
5、公共租赁房项目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住房证明包括:
(1)已取得产证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尚未取得产证的,若属集中新建项目的,提交公租房公司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若属配建项目的,提交开发企业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开发企业与公租房公司的房屋移交证明文件。
在当代社会中介公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因为很多事项办理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中介公司来进行帮忙,比如说进行网签备案,当事人自己无法亲自办理的话是可以委托的,但是这种委托必须要是真的办理事情,如果是假的话那么是违法。
总结: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什么?一、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什么?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是使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离婚了孩子归属主要依据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属的主要依据: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民法典关于限制代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限制代理是怎么规定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1、《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
·车被高空坠物由谁来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可能会引起财产损失的,例如有的东西从高空上掉下来就有可能砸到汽车,在过去,对于高空坠物的规定并不完善,因此还引起了很多的争议,现在在侵权责任法当中就有了关于高空坠物的规定,......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包括在......
·刑事案件案卷构成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案卷构成有哪些?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另一类是所有案件材料,这两类是具有包含关系的,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它们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享有......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中介办理假网签备案居住证的后果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