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顺序抵押程序怎么走

  顺序抵押程序怎么走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2)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1)身份证明;
  (2)《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3)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4)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四)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五)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二、优先受偿顺序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综上所述,押担保方式,尤其是房地产的抵押,在现实生活中极为普遍,随之而来产生的抵押纠纷也相当多。此外,抵押登记的顺序往往用来确定抵押登记的顺序,对于当事人来说,也相当重要。关注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以及顺序抵押程序怎么走,有利于纠纷的避免及处理。
总结:顺序抵押程序怎么走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文书司法鉴定的对象有哪些
      文书鉴定包括很多内容,有对公文、书信的鉴定;也有对破损的文件的鉴定,还有对笔迹,人像的鉴定等等。它运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案件侦查也有重要的作用。那么文书司法鉴定的对象都有些什么呢......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边月拿多少钱的介绍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边月拿多少钱的介绍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下面,笔者仅就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


·近亲之间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中是明令禁止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的,而这里的近亲主要是指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那实践中,要是近亲之间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


·遗嘱发生的法律效力规定是什么?
      遗嘱发生的法律效力规定是什么?遗嘱发生的法律效力规定是以下的情形是属于无效的遗嘱。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现在社会与用人单位达成劳动关系时基本上都会签订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毕竟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但也有人是没有签订合同就为其工作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呢?我......


顺序抵押程序怎么走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