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
  
  (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
  
  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种情形,如果其中一人或者一罪正在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移送上级人民法院。
  
  2、基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情形
  
  (1)应当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2)可以请求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3、因不宜刑事管辖权而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管辖的情形
  
  1、都有管辖权的同级法院之间的移送。《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向无管辖权的同级人民法院的移送。《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二、不服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
  
  如果案件被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及时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刑事案件的管辖权移送与移送管辖,其实并不是一回事,但咋一看其实不少人都会混为一谈。刑事案件在被移送管辖之后,可能当事人会对此表示不服,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人民法院也需要及时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异议。
  
  
总结: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技术侦查取得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技术侦查取得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所获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长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方法是按工龄和收入来计算吗?
      长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方法是按工龄和收入来计算吗?劳动合同解除就是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收入来进行合理计算;如果是违法解除,则公司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按劳动者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


·我国的行贿罪属于哪部法规
      一、我国的行贿罪属于哪部法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部门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再审抗诉法条是多少?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再审抗诉法条是多少?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离婚房子过户费包括了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可能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这个时候自然就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交纳,毕竟转移了房子的所有权,办理手续是肯定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费包括了哪些呢?而这个过程中又会需要......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