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下应该支付加班费

  哪些情况下应该支付加班费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对于上述三种的加班情况,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数额是不一样的。二、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第一步:确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原则为: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第二步:计算加班加点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 = 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标准=日工资标准÷8小时第三步:计算加班工资数,即用加班加点日工资或小时工资乘以加班时间及相应的倍数,其中,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一般都是基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而并非是单位安排的,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当然,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加班要求,劳动者本身是享有拒绝的权利,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抢险救灾等等,此时劳动者不得拒绝单位加班要求。
  
  
  
总结:哪些情况下应该支付加班费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对于房产继承权顺序怎样写?
      对于房产继承权顺序怎样写?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用什么材料
      工伤与伤残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在其医疗正式结束之后,由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及伤残程度有关情况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而伤残鉴......


·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何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1、个人诈......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住宿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住宿费需要支付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住宿费是需要支付的,住宿费是交通事故伤残者确有必要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一、“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


哪些情况下应该支付加班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