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原告撤诉能否算诉讼时效中断

  原告撤诉能否算诉讼时效中断?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起诉后又撤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有两种观点,1、起诉后又撤诉的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起诉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的救济,其真实的请求意思并未因撤诉而自动消失。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表明当事人已经提起诉讼。因而,起诉后又撤诉的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起诉后又撤诉的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权利人起诉后又自动撤诉,表明了他放弃了对请求权的行使,即不行使权利,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是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二、原告撤诉的后果都有哪些?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有哪些?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相信绝大多数的人也是在做好了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才提起了诉讼,因此,在我们起诉之后,当然也不要因为对方当事人口头上的几句好话就轻而易举的撤诉了,特别是法律上对撤诉和诉讼时效中断之间的关系都没有任何的规定,轻易撤诉对自身是很不利的。
  
  
  
总结:原告撤诉能否算诉讼时效中断?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起诉后又撤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有两种观点,1、起诉后又撤诉的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 一、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
      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一、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版权转让理论上签合同就行了,备案登记不是自愿的。著作权的备案登记遵循自愿原则,因此,当事人与受让人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是必须登记备......


·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在生活中有许多单亲家庭,孩子的父母感情不和而离异,孩子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会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选择支付抚养费,但是也有一些家长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就会有人疑惑,......


·东莞醉驾1到6个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东莞醉驾1到6个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


·最近疫情房贷可以延迟还款吗
      最近疫情房贷可以延迟还款吗?疫情期间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


·意定监护需要办理公证吗
      意定监护需要办理公证吗?意定监护可以不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没有将意定监护列为法定公证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33条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现如今,很多原本生活在农村的居民纷纷选择到城市进行发展,导致原有的土地闲置,这个时候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为了保证土地使用权出租合法有效,且......


原告撤诉能否算诉讼时效中断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