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是什么关系

  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是什么关系
  
  一、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是什么关系
  
  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一种方式。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二、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使用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人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所属关系,也就是说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方式,另外担保方式不知有抵押和质押,还有保证、留置、定金三种方式,这五种就是担保的所有方式,另外为您总结了关于抵押财产的范围以及禁止抵押财产的访问,抵押财产的范围在进行抵押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想了解
总结: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是什么关系一、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是什么关系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公司口头通知辞退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先口头通知然后给予书面通知按照合同法走是合理的,单方面的口头辞退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征用农民耕地如何补偿
      1、农村占用土地补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


·开庭时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
      开庭时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


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是什么关系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