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一、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二、相关规定
  
  1、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解释
  
  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我们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往往针对的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原则上,对于抽象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行政复议法》第七条中规定的内容。而一般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一、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夫妻离婚买二套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买二套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


·一、醉驾可以提前考试吗?
      一、醉驾可以提前考试吗不能提前。你的驾照已经吊销。在车管所会有处罚记载备案。你提前申请,不会被受理。只有满五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考驾照。二、醉驾是什么罪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


·居委会证明多久有效
      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在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不是最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导致有什么需要开具的证明都是先跑到居委会开具。之后,国家出台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用印范围。......


·我国法律对吸毒行为的处罚是怎样的
      单纯的吸毒行为,其实在我国也不能被认定为犯罪,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不过在吸毒的同时往往会持有毒品,当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之后,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了。那现在,我国......


·有关劳动合同法解雇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依照劳动合同才能成立的,既然有聘用,那么也相对应有解雇。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


·正规借据格式是怎么写的?
      正规借据格式是怎么写的?每个人总会有手头比较紧的时候,老百姓之间最为常见的借贷关系就是向亲戚、朋友借钱,不借的话引起两人之间的尴尬,但是如果要借的话一定要让对方打欠条或者借据,避......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