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吗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吗
  
  一、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吗?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相较于其他比较拗口的法律词汇,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理解了犯罪预备的含义,另外,司法部门或者说是社会生活当中的其他普通民众如果能够在犯罪预备阶段就提前揭发犯罪嫌疑人的话,对于社会和可能会产生的受害者来说都是有意的。
  
  
总结: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吗一、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吗?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 现如今许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现如今许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有很多人想知道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如果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具体是否有赔偿标准等一些列问题公司倒闭后关系着我们的财产安全,......


·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父母欠钱子女有义务还吗?
      父债子偿在很多人眼里其实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作父母的要是欠债的话,究竟子女是否有还债的义务呢?换言之父母欠钱子女有义务还吗?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股东死亡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股东死亡如何办理股权转让?股东死亡如何办理股权转让1、遗产继承是财产转让的合法形式之一。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股权就其本质属性来说,既包括股东的......


·发律师函是什么意思 有什么作用
      发律师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发律师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相信您经常在微博上看到明星的工作室发出律师函,那么发律师函是什么意思呢?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收到律师函应该如何处理呢?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