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抚养费半年没给有罪吗?
一、对方抚养费半年没给有罪吗?抚养费用是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费用,对方抚养费半年没给是有罪的,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扶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孩子的抚养费用。在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都是需要商讨好的,如果拒付或者拖延支付的都视为违约犯罪行为。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不论夫妻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离婚的,都是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以及抚养权问题进行明确的商讨并达成一致的,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内容执行的,视为违约行为,对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合理的抚养费用用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总结:一、对方抚养费半年没给有罪吗?抚养费用是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费用,对方抚养费半年没给是有罪的,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扶养权的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开一个工作岗位之后,通常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既然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将从定义和写法等方面,为您一一......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较多,机械设备数量大,如果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可能引发质量问题,乃至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目前我国对工程质......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第一条为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几种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2......
一、对方抚养费半年没给有罪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