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立案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立案费概念
  诉讼立案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诉讼费用可以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两类。
  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不同,征收标准也不相同。
   二、民事诉讼立案费计算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计算方法是按上述标准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额即为应收额。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标的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劳动争议案件,每件缴纳30元至50元。
  (七)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额,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除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应交纳的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各类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立案费计算办法大致如上。但是由于民事诉讼种类繁多,案件性质也都不一样。所以简单的根据计算公式或者常规计算方法不一定能够都适用。比如离婚案件,一般都涉及到财产分割,那就需要根据案例单独判断。
总结:民事诉讼立案费计算标准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立案费概念诉讼立案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诉讼费用可以分为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企业资质与注册资本有关系吗?
      企业资质与注册资本有关系吗?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但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


·债权人要求隐名股东赔偿怎么处理?
      债权人要求隐名股东赔偿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东,要求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


·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中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就要区分主犯和从犯,而主犯的刑罚相对于从犯来讲就要重一些。但是人们也非常的关心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作为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势必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风险产生之前其实也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规避。那究竟该如何......


·一、不赡养父母争夺遗产怎么办?
      一、不赡养父母争夺遗产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流程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流程怎么样的?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如果发现有私自买卖的话就会重罚,但是还是有的人出售自己的土地,给别人使用,因没有签合同闹出了各种纠纷,那就......


民事诉讼立案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