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事业编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事业编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二、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综上所述,对于事业编是肯定不能随时辞职的,在通过规定流程办理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还要交接工作,除非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内容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下,或者没有按时计发工资,劳动者才可以随时辞职。
  
  
总结:一、事业编随时辞职可以吗?(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高空坠物校园安全预防措施是什么?
      随着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进行,一座座高楼大厦冲入云霄,不仅增加了城市的美感,同时也为城市生活的人们带来安全隐患。高空坠物砸伤行人的新闻并不少见。不仅仅住宅存在这种隐患,校园里面也要重......


·一、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多久出结果?
      一、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多久出结果?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


·烈士英雄名誉权受保护吗?
      烈士英雄名誉权受保护吗?烈士的名誉权也是收到法律保护的。《民法通则》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


·在我国侵占罪是亲告罪吗?
      在我国侵占罪是亲告罪吗?1、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


·自首和立功认定规定是什么?
      自首和立功认定规定是什么?自首和立功认定规定是必须是主动投案,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立功表现是属于提供其他的犯罪分子的重要线索,使案件能够侦破。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


·雇凶杀人行为人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雇凶杀人行为人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依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杀人属故意杀人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杀人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


一、事业编随时辞职可以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