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费是多少?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费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费是200元左右,从《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来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另外,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和司法部备案。二、公证遗嘱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遗嘱材料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公证遗嘱收费机关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公证遗嘱收费机关是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在当代社会人们关于法律这个方面的意识是比较强烈的,所以在发生继承的时候,都想要对这个财产遗嘱进行一个公证,这样可以保护日后的继承的权利,但是如果要进行公证的话,他自然会涉及到收取费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会根据具体的受益状况的比例来进行收取。
  
  
  
总结: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费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费是200元左右,从《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来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银行存款利率就是年利率吗
      银行存款利率就是年利率吗一、银行存款利率是年利率么?银行存款的方式有多种利率,如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金;取款时银行多支付的钱叫做利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叫做利......


·一、法律规定工伤评残程序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工伤评残程序有哪些?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行政处罚可能是由于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也有可能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对于广大机动车驾驶者来讲,适当了解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方面的知识,还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来告......


·临时工是很多有零散时间的人所推崇的一项职业,但为临时工的权益
      临时工是很多有零散时间的人所推崇的一项职业,但为临时工的权益往往不受重视,所以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很有必要。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合同工临时工管理办法,希......


·一、离婚了户口本不改可以再婚吗?
      一、离婚了户口本不改可以再婚吗?离婚了户口本不改是不可以再婚的,需要及时更改并重新办理户口本再进行再婚的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将会导致债权人即使胜了官司,也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不良后果。因此,债权人要谨慎预防。在预防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对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方法有哪些呢?在向......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费是多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