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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和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通常是20元。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证据资料
  
  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并且,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虽然应该服从并尊重公司的管理,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劳资双方是必须要相互尊重的,公司之所以理直气壮的可以蔑视劳动者各方面的权益,有一部分的因素是部分员工对于公司的这种做法甚至都不敢提出异议,这样的话更得不到公司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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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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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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