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指哪些人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指哪些人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二、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3)破产人。(4)外国人。(5)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目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了监护人制度。对于未成年人来讲,一般是指年龄尚未达到18周岁的孩子,其法定监护人通常为其父母。而对于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通常是其配偶,若没有配偶的,则由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监护人,而其成年子女则为第三顺序监护人。
  
  
  
总结: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指哪些人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查酒驾依据的标准是什么酒驾行为在我国是不允许的,而其中根据驾驶人员体内酒精含量的不同又分为了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两种情况。实践中,酒驾的情况不一样,那具体作......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我国死刑罪名中就包括了强奸罪,可见强奸罪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世界上各个国家对于强奸罪都是严厉打击的,在量刑上,......


·犯罪中止导致损害结果应该怎么判刑
      犯罪中止导致损害结果应该怎么判刑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说,出现了损害结果,也能成立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


·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每天在新闻上都能听到各种各样的诈骗消息,但是中国作为一个逐渐步入法制社会和科学不断进步的国家,政府也在不懈的运用科学和法律的武器来打击这些不法分子......


·公司法临时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临时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是否有规定?其实我国的公司法只不过是针对大多数的公司经营过程当中的一些情况,作出了法律制度上的规范。其他还有很多非常细节性的问题,都是由公司制定的公......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可以保释吗?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可以保释吗?对于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的主体,一旦被司法机关的职员发现之后,会受到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处罚,为了使得自己的自由权得到保护,犯罪主体可以回提出取保候......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指哪些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