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2、行使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随时辞职是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但是辞职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合法的辞职只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所以,劳动法是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起进行遵守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总结: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交通事故会造成诸多损害,出来交通事故的时候不能一味地迁就,要
      交通事故会造成诸多损害,出来交通事故的时候不能一味地迁就,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遇有交通事故要怎么保护自己?如今的社会,欺诈行为屡见不鲜,甚至交通事故本身就是欺诈,那交通事故遇到欺......


·收到案件起诉告知书多久会开庭
      一、收到案件起诉告知书多久会开庭收到起诉通知书后,还应当收到开庭传票,一般向被告发出起诉通知书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要给被告15天的举证时间,所以在收到起诉通知书后,法院还要......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生命,若由于工程质量而导致人员损伤,那么该工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而对于那些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需要深入的了解工程质量的......


·对于检察院不批捕怎么反对?
      对于检察院不批捕怎么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


·缓刑还能上班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判决结果中有缓期执行,当犯罪分子满足缓期执行的条件时,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必须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不得出入境。那么很多人好奇缓刑还能上班吗?下面您跟我们一......


·姓名权包括肖像权吗
      姓名权包括肖像权吗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隶属于人格权,他们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人把这两者混淆,认为姓名权是包括了肖像权的。为了让您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下文整理了......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