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手书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民手书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合法财产;
三、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所谓手书遗嘱就是当事人自己手写的遗嘱,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立遗嘱的方法,其实法律上对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规定的都不是特别的严格,而且也从来没有规定过手书遗嘱必须要进行公证。而且,在立遗嘱人没有去世之前,遗产是不可以提前被继承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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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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