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到70年,特殊的林业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延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国家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内容,我国在不同的土地类型上规定着不同土地的承包期限,这样的规定,主要是方便土地的流转和继承,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国家的统一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长短影响着土地承包人切实的权利利益,因此,在承包土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该土地还剩余的期限,以免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
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工伤十级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十级能否解除劳动关系?一、工伤十级能否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工伤十级的职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怎么办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
·装修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搬新屋,本来应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儿,可钥匙刚刚到手,装修公司的电话便络绎不绝地打来,甚至能够准确地说出自家的门牌号以及自己的姓名等信息,这令准业主们不胜其扰。不少网民在网上质疑,他......
·汽车油漆购销合同范文
汽车油漆购销合同范文汽车油漆购销合同范文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油漆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及金额......
·吉林省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项目有哪些?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
·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职工上班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职工上班的规定有哪些?一、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职工上班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职工上班的规定如下: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