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租赁网签备案提前多久去办理?

  一、租赁网签备案提前多久去办理?
  
  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租赁网签备案提前多久去办理,网签房屋租赁备案并非是必须的,无论是二手房网签,还是租房网签,都是为了防止房屋租售时阴阳合同的出现,使房屋租售透明化,减少纠纷、便于管理。因此并不强制要求进行备案登记。目前主要是上海开始实行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在上海租售房屋必须要进行网签备案登记。
  
  在沪如有下列需求,必须备案登记:
  
  1、 承租人(其他居住使用人)申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积分;
  
  2、 申请办理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3、 承租人按相关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4、 各类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5、 向其他政府部门申请公共服务事项。
  
  二、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双方在合同中对转租问题所做规定。
  
  (九)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十)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如果自己所在的省份没有出台关于租赁网签备案的相关规定的话,那还是按照以前的政策签租赁合同就行了。就算是在上海,基本上都是和房东真正达成了租赁意向之后,再去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网签备案就行了。就是说网签备案和租赁关系的形成几乎是同时间段的。
  
  
总结:一、租赁网签备案提前多久去办理?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租赁网签备案提前多久去办理,网签房屋租赁备案并非是必须的,无论是二手房网签,还是租房网签,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司法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几次
      一、司法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几次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当事人对二次鉴定结果不满的话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


·一、血液酒精含量达到多少属于醉驾?
      一、血液酒精含量达到多少属于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在当代中国,行政处罚,他是处罚力度也比较严重的。但是相较于刑事处罚他们两个的性质是有所差别的,因为毕竟刑事处罚,都是一些犯罪行为。而我国的行政处罚主要涉及到一些违法行为。很多人想知......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骨折鉴定在治疗结合后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


·对于虚假诉讼怎样立案?
      对于虚假诉讼怎样立案?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1、《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


一、租赁网签备案提前多久去办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