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取保候审后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会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二、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或者程度不会给社会大众造成恶劣的影响或者是当事人处以怀孕和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同时在取保受审的期间也是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在到达了取保受审规定的期限内也是不能再次申请。
  
  
  
总结: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取保候审后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会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合同形式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1、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证据的效力。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合同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


·租房装修了有合同房东毁约怎么赔偿?
      租房装修了有合同房东毁约怎么赔偿?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个人所得税怎样退税?
      个人所得税怎样退税?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的公司、工资收入,各类数据直接就呈现出来了。“自......


·病人死亡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病人对于医生来书是一个特定的群体,当然如果说涉及到一个诉讼方面问题,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的,当然申请的程序也是比较复杂的,那么病人死亡申请司法鉴......


·交通肇事逃逸至少一人重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至少一人重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至少一人重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交通肇事逃逸至少一人重伤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还有刑事责任。交通肇事......


·判决书下来了 法院怎么执行判决? 在我国,法院判决总存在执
      判决书下来了法院怎么执行判决?在我国,法院判决总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为了充分解决这一难题,我国对法院执行庭有关的责任和执行方法进行了约定。对于不同案件,执行程序也有所不同。因此,常......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