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一、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王利明教授在《物权法研究》一书中认为抵押权顺位的意义在于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有多重抵押时,各个抵押权人要行使权利,则存在着先后顺序之分。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具有优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受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在学说上也称为“次序权”。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超出其余额部分”。从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民法意义上讲,该法条之规定实际是允许了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重抵押权,也正是因为现实中同一物上多重抵押权的现实存在,则必然产生同一物上所设立之多个抵押权先后效力及相互法律关系问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由于不动产抵押采纳登记要件主义,所以不动产抵押权顺位确定的原则为:
(1)登记优先原则,即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为标准,先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2)同时同序原则,即若抵押权为同时登记,则同时生效,抵押权实现方式为“按比例清偿”。
二、房产顺位抵押注意事项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对该抵押房屋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在同一房屋上设定多个抵押权时,一旦抵押人无法履行债务致使抵押权人需要实现抵押权,经拍卖、变卖抵押房屋后所得价款,首先由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按照已登记的债权数额优先受偿,后顺位的抵押权人依次受偿。这就意味着如果前一顺位抵押权人已将抵押物变卖所得价款全部受偿完毕后,后一顺位抵押权人将无法实现抵押权,遭受经济损失。所以优先受偿的顺位则是决定抵押权人能否实现抵押权的关键。
在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后所得的价款清偿的顺序: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这一规定,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而在同样已登记的抵押权中,决定受偿顺序的是登记时间。登记时间则是登记机构将抵押登记核准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的时间。
由我们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房产顺位抵押就是同一个财产向两个债权人抵押,由于抵押的时间不同就会有先后的顺序,但是这里面还有很多的内容是值得我们去注意的,我们在这里为您整理出来了一些
总结: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一、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男方进监狱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可以诉讼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按照诉讼程序到监狱进行调解,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具体的程序为: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条件有哪些?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
·丈夫与第三者生了小孩算重婚吗
丈夫与第三者生了小孩算重婚吗?不一定,是否生育孩子不是构成重婚罪的直接构成要件,是否构成重婚,进行界定考量的因素为:是否与已婚者领取结婚证,或者是明知对方为已婚异性,而仍然与其以夫妻......
·分居离婚孩子怎么判
分居离婚孩子怎么判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
·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1、是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土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只有从土地交易......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一般来说,离职员工二次入职不会需要重新面试,但是发放offer环节,一定要走全流程,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能不能设立试用期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对于部门......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