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缴纳费用—收件窗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三、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继承过户相关程序其实不是非常麻烦,只需要证明原有的户主死亡并且自己是有合法继承权利的就可以。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继承过户税才能够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如果继承人有多人的话,那么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才行。
  
  
总结: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子女非亲生离婚补偿是否可以可以
      子女非亲生离婚补偿是否可以可以。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认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婚姻法明确......


·刑事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商‌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防止犯罪......


·债权人代位权 仲裁
      债权人代位权仲裁一、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仲裁协议的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仲裁协议因而也具有相对性,即仲裁协议只对达成仲裁共识的当事人发生效力,而第三方理应不受其限制。债权人依......


·怎样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
      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劳动关系来讲,具体分为了未成年工与童工。我国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资,但禁止单位招录童工。因此,需要严格的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认定......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一、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9条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


·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竞合关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竞合关系是什么?一、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竞合关系是什么?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3000元以上,其行为已成立诈骗罪,因该行为又满足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一......


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