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三大诉讼中,其实都是存在中止审理的情形。但是因为诉讼类型不一样,相关法律中对中止审理的条件要求往往也存在差异。在民事诉讼中,要是当事人一方在诉讼过程中因为一些其他情况,导致其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的,这种情况下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自然是不合理的,于是在并没有确定这一方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裁定中止对案件的审理。
总结: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有哪些情形
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有哪些情形(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三......
·犯罪既遂4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4要件具体包括哪些?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用人单位拒绝上班的向劳动监察投诉,......
·在我国子女抚养权可以公证吗?
在我国子女抚养权可以公证吗?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公证法》明确了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一、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债权人通过协议方式,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就叫做债权转让。在进行债权转让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债权人和受让人,但是对债务人也是有影响的,因此......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