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怎么不吃亏

  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怎么不吃亏1、在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同时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2、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3、对于违建,相信很多老百姓都不是很清楚,对于拆除违章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4、对于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是实行货币补偿以及产权置换,也可是两者相结合。5、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对于评估价格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6、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7、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8、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9、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10、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二、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第8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其他人承包而签订的合同。(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他人互换而签订的合同。综上所述,对于商铺的拆迁,应该在维权技巧当中保证自己不吃亏,所以拆迁协议一定要仔细的进行确认,而且对于拆迁补偿也要坚持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怎么不吃亏1、在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同时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签订合同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合同必须注意哪些事项一、签订合同必须注意哪些事项(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


·故意伤害罪追诉时间怎么确定
      故意伤害罪追诉时间怎么确定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为二十......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在发展,需要不断的修建铁路、医院等公益设施,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了使国家快速的发展,之前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山东也不例外,但同时会对所征用土地......


·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怎么处理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假释考验期为剩余的刑期,而要是属于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话,则假释考验期为10年。在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再次犯罪。那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话......


·交通事故认全责后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事故责任人,如果交通事故由一方过错造成,则全责方需要按照规定承担所有的赔偿费用。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认全责后该怎么处理呢?全责方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


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怎么不吃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