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规定是什么?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般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一般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从《公司法》的角度去讲: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是有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具体地讲,
  
  股东会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的职权有: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由此比较而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股东会制定方针,董事会制定方案并向股东会审批通过。简单地说,股东会的决议高于董事会的决议。
  
  而从实际角度出发,中国目前的许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是同一人。而由于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这又造成了董事会成员都是大、中股东,而持有小股份的小股东就不具有决策权或话语权。如此就使得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决议混淆。如,召开董事会后产生会议决议,就不再向股东会汇报审批等。但是,一个规范的公司、有着正确管理制度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章程来经营管理。
  
  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股东以及个高层的选举都是有法律的规定的,很多人容易把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混淆,二者是不同的,董事长是股东大会选举的,一般都是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才能够胜任,而董事就是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
  
  
总结: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般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深圳公司注册政策有什么变化?
      深圳公司注册政策有什么变化?1、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不同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


·打扰做生意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公安认为能立案的就会立案的。法律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


·家庭冷暴力算不算家暴?
      家庭冷暴力算不算家暴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盗窃金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


·农村用房抵押贷款多久能下来
      农村用房抵押贷款一般是20到25个工作日。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调解吗?
      一般来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会签署劳动合同,以此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也是比较常见的,根......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