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一、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书籍出版费用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的,出版合同的条款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一般出版合同的写法是:
  
  甲方(权利人):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_____×_____%_____×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_____册;每册定价为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__版〔元/每千字〕 〔基本稿酬_____%/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_____结算。
  
  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_____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 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合同中肯定有关于书籍出版的费用,但书籍出版费用标准就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了,出版费取决于出版书籍的字数,将来该作品在市场上的畅销程度等综合性的因素来决定,如果自费出版书籍的话,整体计算下来费用可能是不少的,这些当面问出版社就行了。
  
  
总结: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一、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书籍出版费用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的,出版合同的条款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渭南市城镇职工小工伤待遇有吗?
      一、渭南市城镇职工小工伤待遇有吗?公司会为员工购买保险,购买了的都有工伤待遇。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本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继承期限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期限多长时间?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1日......


·双方离婚有没有探视权子女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双方关注的问题除了财产分割以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成长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的抚养权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的......


·旅游股权投资公司最低注册标准是多少
      旅游股权投资公司最低注册标准是多少一、旅游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旅游股权投资公司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


·如何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如何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


·一、先同居后领证的风险?
      一、先同居后领证的风险有哪些同居关系的风险有: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2、同居期间,同居者共同财产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极易导致举证困难,从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同居者双方之间没......


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