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二、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阅读了上文我们知道,如果想要进行股权质押,需要提供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这份申请书是需要出去人和质权人签字盖章的,另外还需要提供出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在具备规定的材料之后,才能进行股权质押。我们为您整理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想了解
总结: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一、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诈骗罪的辩护词具有自首情节会从轻处罚吗?
      诈骗罪的辩护词具有自首情节会从轻处罚吗?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


·商标续展提交显示无效怎么办?
      商标续展提交显示无效怎么办?一、商标续展提交显示无效怎么办?有6个月续展期,6个月宽限期,满一年还没办好的商标就被注销,需要重新申请,别人也可以用。二、法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一、工期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是对交通法的漠视,法律一定会严厉打击。然而有些醉驾者渴望改过自新,希望通过立功减刑。那么醉驾有立功真的可以缓刑吗?已将......


·国企校招签完合同也能毁约吗?
      国企校招签完合同也能毁约吗?国企校招签完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毁约的。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是对方存在着过错。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