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有哪些
  
  
  首先要证明没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
  
  
  (1)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
  
  
  (2)夫妻两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负责,与另一方无关”类似的约定。
  
  
  其次证明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1)夫妻收入较高,无需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借款,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未进行大的投资,借款数额较大且明显属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负债。
  
  
  (2)从借款人多次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看,巨额借款是用于个人赌博、所欠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际上,虽然法律当中,对于相应的夫妻债权债务确认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仍然经常存在债务举证取证困难的情况,所以如果遇到取证困难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律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法律上的约束,具体操作需要自己积极的咨询有关部门进而有效的处理问题,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学会理性的对待否则自己的权益保障就会失去法律意义,除此以外,当事人双方尽量协商处置,确保自己的权益维护在合理的范围里。
  
  
  
  
总结:一,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有哪些首先要证明没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1)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2)夫妻两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负责,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车辆交通事故防范规定是什么?
      一、车辆交通事故防范规定是什么?车辆交通事故防范规定是通过引导教育和加大处罚的方式来进行防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我国委托人作为学生什么的法定监护人?
      在我国委托人作为学生什么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依我国最高人民......


·对于在大城市的外地人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其关心的焦点。近年来
      对于在大城市的外地人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其关心的焦点。近年来,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广州市先行试点,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租售同权方面的政策。在广州,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房。那......


·平时安排加班1.5倍怎么算加班费
      平时安排加班1.5倍怎么算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1.5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


·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约定小孩由哪一方抚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也并不是固定的,在后期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也难免会出现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由于之前已经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现......


·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
      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


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