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
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第七十六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构成是什么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综上所述,药品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假、劣药品的销售者以及生产者的处罚也是非常重的,这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同时也是保证人们的健康,药品是保证人们健康的重要物品,因此对其的管理也要求非常高的。对于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也要看其主观和客观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总结: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少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
·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需要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商标,设计新颖的商标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扩大市场影响。现在有很多人专门设计注册商标,其取得著作权后,可以......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什么
交通事故日益发生,如何保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的权利成了伤者最为担心的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者在处理交通事故上花费的时间将会很长,甚至一些人受伤住院就得近一年的时间,那么,随着时间......
·国企的福利待遇指的是什么?
国企的福利待遇指的是什么?国企的福利是一个很完善的系统,大致分为一下几个方面:1、保险,例如工伤和生育险,在国企都是不用职工掏钱的,都是企业给交,而且生育险这一块不仅包括生孩子住......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手续一、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手续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
·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份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
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