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民事裁定书(依职权移送管辖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裁定移送的,可以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2、移送管辖的例外:
  
  
  (1)无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管辖,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
  
  
  (2)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3)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综合上面所说的,移送管辖是法院所拥有的权利,但移送管辖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而且在移送的时候必须要制定一份移送管辖的文书,写明案件的整个实事情况,这样才能得到该管辖法院的认可,从而进行接受此案件。
  
  
  
  
  
  
  
总结:一、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民事裁定书(依职权移送管辖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政府以及人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基础工程的质量问题,那么一般情况下在工程竣工之后都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因此您都......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的事件发生,这样的行为不仅有违道德,而且会给受害人的精神以及生活方面都带来影响。如果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触犯国家的法律。......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在我国,合伙一般有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合伙企业三种形式,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一个好的合伙形式是关键,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感到疑惑的是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


·判缓刑看守所释放程序是什么?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会羁押在看守所。检察院发起公诉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法院有时候会判处嫌疑人缓刑。那......


·房建工程质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建工程质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房建工程在建筑领域来说是最基础的一种,而且现在基本上所有的房建工程都是在保质保量但是时间又很快的情形下完成的,不过国家也是一直在加强对于房建工程的......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一、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对于有关个人用地征地协议来说,绝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不太熟悉。因此,写个人征地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在签订的过程中,严......


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